财务临时清算不给提款 破产清算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夏媛
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
摘要:
企业破产属于一种有效且特殊的资源配置方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破产现
象也越来越常见。在企业破产过程中,财务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有效增强企业债务偿还能力,必须全面梳理财务管理工作,
同步采取必要措施改进财务管理现状,对破产清算相关问题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各方利益。基于此,本文结合破产清算基本内容,
深入探究破产清算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相关管理者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
破产清算;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环境中,企业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考验,
如果企业出现经营不善问题,将很容易被市场淘汰,为了偿还
企业背负的巨额债务,维护债权人的权益,通常要进行破产清
算。财务管理在破产清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当前破产
清算实践中,还存在会计处理缺乏规范性问题,并且一些企业
管理者对财务管理框架缺乏正确认识,导致管理框架不够合理,
整体财务管理工作缺乏有力监督,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破产清算
工作的质量。因此,有必要对破产清算实践中的财务管理问题
与对策进行深入探究,在有效处理各种财务问题基础上,促进
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高效推进。
一、
破产清算基本内容
所谓破产清算,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产之后,由清算
组暂时接管公司,进行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评估、分配以及
处理等工作。清算组主要由股东和有关机关人员(政府主管部
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
、专业人员(评
估师、律师、会计师等)组成
[1]
。企业破产主要就是管理人员
由于经营不善等造成企业发生资不抵债的现象,最终导致破产。
企业破产需要先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要求对外宣告该企业破产,
之后由法院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析破产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对
企业财产实现合理、合法的分配。企业财产清算期间,需要先
评估破产企业资产,对作价处理方案进行制定,然后按照有关
法律规定,查清破产企业剩余资产和财务情况,及时变价出售
相关资产,同步管理好破产期间涉及的各种基本费用,对资产
分配方案及时作出调整,最终依据相关顺序对企业债务进行
清偿。
二、
破产清算实践中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
(
一
)
破产清算中会计处理不够规范
目前我国对企业破产方面的会计处理原则和规范还在不断
改进和完善,并同步对会计实践工作提出了更加深层次的要求,
然而部分管理人在会计处理实践中,仍然不够关注对法律规范
的遵守,导致会计处理由于缺乏规范性而影响到财务管理效果,
这一问题引发的后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在破产清算过程
中设置会计科目时,没有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实现科目的合理化
设置,致使有会计信息反映的内容不够准确和全面;②管理人
需要与破产企业做好账务衔接工作,然而在实践中还有不规范
操作的现象,比如破产企业的一些会计账目需要向破产管理人
对应账户当中过渡时,国家相关法律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实践
中操作者并未按照法律规范操作;③会计处理要求会计人员具
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但实际上仍然有部分会计从业者自身法律
意识比较淡薄,进行账务处理期间随意性强,无法保障财务管
理质量
[2]
。
(
二
)
破产清算相关的财务管理框架不够合理
按照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管理人要对破产企业的
印章、会计账簿、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档案资料等进行接管,对
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进行管理并根据方案进行处理,并同步拥
有破产企业相关内部管理事务的决定权,有权决定并干涉债务
人平时必要的资金开支,可代表债务人参与到仲裁、诉讼等法
律程序当中。因此,管理人从法律层面上看,其在破产清算中
占据主体地位,具有相对独立性,本质上其属于新组成的领导
管理体,要基于其需履行的职责,完善建立财务管理架构
[3]
。
但实际上又因为管理人具有一定临时性,此机构组成成员来自
多个企业或者部门,组织协调性和合作性不高,导致破产清算
期间所设立的财务管理结构缺乏科学性和完善性,同时也没有
健全的内部审批制度,权责分配缺乏合理性,同时管理人会为
了减少破产费用,减少所聘用的员工,出现一人多岗问题,还
有部分管理人可能会继续按照破产企业既有管理架构相关模式
进行管理,运行效率极低,还会增加发生舞弊等恶性问题的
风险。
(
三
)
财务管理缺乏有力监督
通过研究相关法律制度,可以发现破产清算组在财务清算
工作当中具有很大权力,若不能强力有效地对清算组加以监督,
很容易滋生腐败问题,造成破产企业资产流失。债权人管理委
员会和审计部门是对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履职行为和财务管理行
为进行监督的重要组织,其监督权利的发挥具有重要作用,但
是在实际破产清算环节中,经常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整体监
督力度不足。债权人委员会自身肩负的监督职能,本质是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