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发帖渠道 【网警提醒】**迷论坛发帖网络售**?实为虚假信息诈骗
对于不少**械迷来说,“快排”这个称谓显然并不陌生。这其实是气**的简称,属于管制**支范围,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单位、个人非法持有和买卖。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爱好者为了满足自己的偏好,试图通过网络非法购买所谓的“气**”,最终却落了个财货两空的下场。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破获一起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的案件。
案情回放
今年3月,军械迷小王在网上发现了一家专卖“仿真气**”的微店。店主不仅在网络页面中打出“售**”广告,贴上了“快排”照片,还声称可传授组装、调试的技巧。经不住微店“小二”的再三推销,着迷于此的小王下单购买了“**排”、“瞄镜”、“握把”等一整套气**配件,并通过网银支付了800余元。几天后,小王始终没有收到店主承诺寄出的包裹,等他再通过网络联系店主,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发觉受骗,小王于是向杨浦公安机关报警。
接报后,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过走访调查,侦查员发现这家专卖“快排”的网络微店虽然开业不久,但已经有多笔成交纪录。而就在侦查过程中,又有几名受骗上当的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缜密的侦查分析,公安机关发现该微店经营人为来沪人员冯某,并确认其落脚点在宝山顾村区域。
3月3日上午,经守候伏击,侦查员在宝山顾村镇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当场缴获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90后的冯某是一名装潢工,因为对**械感兴趣,其常年混迹于一些军事网站、论坛。在这一过程中,冯某发现一些**迷对所谓的“仿真**”、“气**”很感兴趣,有人苦于没有购买渠道甚至直接在论坛中发帖求购。感到有利可图,他于是就专门注册成立了微店。通过网络搜索获得图片和视频后,冯某在微店中发布出售“气**”的虚假广告信息,进而引诱爱好者询价购买实施诈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冯某如实交代了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10余起的犯罪事实,案值一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对因意图非法购买**支而涉案的受骗人员进行了告诫教育,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网警提醒】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军迷、**械爱好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出租、出借**支。禁止制造、销售仿真**。
【相关链接】
1、什么是**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所称**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支,例如:军用**、猎**、气**等。
2、什么是仿真**?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为仿真**: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规定的**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管、**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支全**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