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数据审核提不了现 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加强碳排放数据监管难在哪?企业如何提高?
我国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面临三大难题:相关主体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数据获取方式不够准确;数据审核方面存在不足。
数据质量是保证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的基础,可以说是碳市场的生命线!
2023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等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承担温室气体排放检验检测、排放报告编制或者核查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年2月4日,国务院颁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不仅对重点排放单位篡改、伪造数据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提高了行政处罚力度,还针对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同造假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2024年2月26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惩重罚,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我国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对数据准确性要求如此严格,加强数据监管难在哪,企业如何提高数据准确性?
本文将对以上问题进行梳理,并分享了一套实用工具,包括《碳排放数据收集清单》《园区碳排放基础数据表》《钢铁企业碳排放各工序数据收集表》《数据中心标准煤-碳排放指标换算表》《碳核查六大行业补充数据自动计算Excel表》5份干货,帮助企业更准确的收集碳排放数据,提升工作效率。
以下为部分内容,查看完整版,公号【低碳新风】
01
碳排放数据收集实用干货
1、碳排放数据收集清单
2、碳核查六大行业补充数据自动计算Excel表
3、钢铁企业碳排放各工序数据收集表
4、数据中心标准煤-碳排放指标换算表(新版)
5、《园区年度碳排放基础数据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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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1、相关主体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
2022年3月14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相关典型案例。其中,辽宁东煤从2020年以来,为多家集中送检煤样的控排企业出具日期虚假的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被点名;2022年5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通报了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质量控制体系缺失。
此外,少数检验检测机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帮助企业违规篡改碳排放检测数据、严重干扰碳市场正常秩序,影响检验检测行业声誉。北京市建立了试点碳市场核查报告专家评审、抽查等工作机制,抽查发现4家核查机构的核查排放量与被核查排放单位的实际排放量差异超过1000吨或占比超过该单位排放量10%。评估等级从优降级为良。
2、数据获取方式不够准确,缺乏统一标准
数据获取方式是确保数据质量的基础,目前,我国碳排放数据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获取:一是通过定点监测站点收集数据。这些站点分布全国各地,覆盖了不同区域和行业;二是通过企业自行报告。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准确**和报告其碳排放数据。然而在数据收集过程中,面临如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校准、数据录入和处理的准确性等挑战。
此外,我国碳排放数据缺乏统一标准。欧美等国家在碳市场数据质量控制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质控指标。随着我国碳市场MRV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对数据质量的控制要求也在逐步提升,但宏观排放数据的层面没有明确提出数据质量控制指标定量评价的方法,不利于帮助企业有针对性提升数据质量。
3、现有数据质量管理机制问题
目前,我国碳排放数据的收集和监测工作主要依赖于各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自行上报。然而,因为不同单位可能上报数据时存在主观性和不一致性,容易导致数据的不准确性。
然而,我国现有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在数据审核方面存在不足。现阶段对于上报的碳排放数据,主要是依靠各级环保部门抽查和核对。但由于资源和人力不足,抽查的样本数量相对较少,难以覆盖所有数据,提供了做假机会。另外,核查的过程中也存在人为因素,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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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碳排放数据监管难在哪?
2020年12月30日全国“首例”碳市场造假案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依照原《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对重点排放单位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一天后的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加重了对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从先前的“责令改正”升级到了“罚款1-3万元”。
2023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承担温室气体排放检验检测、排放报告编制或者核查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该司法解释的处罚起点很高,导致该司法解释对第三方机构的适用性可能并不强。
面对巨额利润的诱惑,仍有部分企业铤而走险。通过大数据模型对超过200万条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检索后发现,2022-2023年期间因碳排放数据虚报、瞒报、篡改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共57件。
从造假类别看,煤样数据造假最为普遍,共有33件,占比高达58%;包括流程、台账不规范有11件,虚报、瞒报燃煤消耗量有10件,同时存在煤样数据造假和虚报、瞒报燃煤消耗量的有3件。
燃煤电厂元素碳含量检测及其背后相关煤样采样、制样、留存、送检等环节都是排放数据造假集中发生的高危环节,围绕燃煤元素碳含量这一参数背后相关政策制定存在的漏洞一不小心打开了全国碳市场数据造假的“潘多拉盒子”。
从处罚严格程度看,57件案例适用的法律全部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其中28家企业被顶格处罚了3万元,57件行政处罚案共涉及罚金120.04万元(包括9件未涉及罚金),平均被处罚约2.1万元。与动辄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造假收益相比,很难对企业形成有效约束。
2024年2月4日,国务院颁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不仅对重点排放单位篡改、伪造数据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提高了行政处罚力度,还针对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同造假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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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
计量在碳排放数据准确性、溯源性方面能够发挥基础性作用。《计量助力煤电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提升的思考》通过调研、梳理、分析煤电企业碳排放数据在准确性、一致性、溯源性等方面存在的现实需求,分别从计量技术、计量管理和计量服务三方面提出了碳排放数据质量提升的几点建议:
(1)在计量技术方面
开展关键参数测量技术研究,为减少采样、制样、送检、化验等环节的人为干扰问题;开展氧弹量热仪、元素分析仪、工业分析仪等测量仪器的溯源技术及所用标准物质研究,确保关键参数的量值准确可靠;建议开展关键参数测量技术研究、关键参数溯源技术研究、碳计量数据溯源性研究、碳排放直接测量技术及其溯源性研究,确保关键参数的量值准确可靠,探索推动发电行业由宏观“碳核算”向精准“碳计量”转变。
(2)在计量管理方面
积极参与国家、地方及行业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碳排放计量审查等技术规范研究;建立以不确定度为基础的碳排放数据质控指标体系,根据不确定度大小评价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针对企业在煤样制样、检测、化验实验室管理、碳计量器具配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企业能源计量审查和碳排放计量审查,强化重点排放企业的碳计量要求,督促重点排放企业合理配备和使用计量器具,逐步建立碳排放测量管理体系,有效地监控、控制和优化碳排放情况。
(3)在计量服务方面
为企业提供碳排放关键数据测量仪器的在线溯源服务及相关标准物质的研究,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针对企业在关键参数的测量需求,研究并建立煤炭元素碳含量、低位发热量、碳氧化率等关键参数的测量、化验、分析能力,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权威、公正、准确的测量数据;研究碳排放数据质量评价方法,向企业和社会提供碳排放数据质量评价服务,为主管部门组织数据比对和数据监管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同时帮助企业找到提升数据质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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