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维护不给出款 建设银行卡手机转账额度一再被降 “我自己的钱却转不出来!”
近日,一起银行限制储户转账额度的事件在宝鸡市引发关注。事件的核心是,市民邓先生多年使用的建行储蓄卡,在去年年底和今年相继被银行降低甚至取消转账额度,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资金使用。双方就此产生了较大分歧,维权之路也显得曲折漫长。
争议缘起
邓先生大约十年前在建行宝鸡金台支行办理了一张储蓄卡,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和业务往来。多年来一直运作良好,最高转账额度达20万元。
但去年年底,邓先生的转账额度无故被降至5000元。经他要求,银行曾将额度提高至12万元,但很快又降至2000元。上月中旬,储户再次维权,额度重新恢复到12万元,但当天就降为0元,等于彻底取消了转账功能。
银行方面解释称,系统监控到邓先生账户交易频繁异常,需核实其与特定人员和公司的资金往来是否合规,因此暂时限制了转账额度。要求邓先生提供结婚证、业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可将其列入"白名单",恢复正常额度。
维权维艰
面对银行单方面的限制措施,邓先生多次前往银行质疑,但未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他认为,自己的资金使用并无违规,银行不应无端限制其支配自有财产的权利。"本人业务往来完全合法,现在连水电费都无法支付了。"
银行方面则表示,有关监管部门已加强了对银行账户的反洗钱审查力度。遇到可疑交易时,需要储户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资金来源和去向。否则银行将继续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并未充分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更没有给予储户合理的解释机会和途径。储户维权无门,只能在事后被动"配合",感受失去了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全面贯彻"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可疑交易应当及时审查、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案件线索。
这就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银行有权对可疑账户交易采取必要的审查和管控措施,要求储户提供合理的证明材料。不过,这种权力并非不受约束,必须在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前提下行使。
《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亦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的告知义务,应当及时向客户通知与其利益相关的信息,尤其是可能影响双方权利义务的重大事项。
此外,金融消费者作为经济弱势群体,其权益受到特殊法律保护。金融机构的管控措施不得简单机械执行,更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储户权益,应当本着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与消费者进行充分沟通,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建议对策
针对此类纠纷,相关部门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立法,细化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告知义务,规范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储户权利救济途径等,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表达权。
二是要求银行建立内部规章制度,对相关业务流程和处理标准进行明确,提高透明度,并设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方便存量客户及时反映问题,避免简单生硬地执行限制措施。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最大限度维护金融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即使出于反洗钱等合法目的,银行也不得采取不当手段和简单粗暴做法。
总之,任何风险控制都应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坚持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程序正当的原则,否则将埋下更大的道德和法律风险。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制度设计和实施中体现人性化和良性互动,为金融消费者营造更加公正友善的环境。
建设银行卡手机转账额度一再被降 当事人质疑“我自己的钱却转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