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 关于申请2024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实施细则》(之江创新创业[2022]3号)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育人工作,现启动2024年第一轮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原则上分5档: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特别优秀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最高给予5万元的无偿资助。
三、申请条件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入驻创业项目;
2.学院已备案在册的创业项目;
3.由学院推荐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大赛的参赛项目;
4.学院创业实验班优秀创业项目并获得证书。
四、评定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者,由创业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书》(附件2)交至各二级学院初审,由二级学院汇总排序后,于9月27日前将附件2、附件3统一交至行健楼311办公室。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2.评审。由就业工作部(创业学院)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项目路演情况进行评定。
3.公示公布。对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就业工作部(创业学院)进行公布。
4.拨付。根据要求,3000元标准及以上资助项目实行分两期拨付,首期支付50%;其余部分资金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验收或审计后再予拨付,考核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创业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校期间仅可申请一次无偿资助;
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虚报创业项目申请资助或对同一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行为一经发现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由专家评定小组讨论后决定。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实施细则.pdf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书.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无偿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