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产品 谈谈电视广告
信息社会最不可能避开的信息之一可能就是广告了。小时候看电视广告比较多,对一些电视广告至今仍有印象,比如海飞丝,脑白金等等。现在看广告,印象更深刻的可能是UP主的推荐,因为他们往往会结合自身的使用感想来进行广告,形式比较新颖,很多时候还会来一波反向广告,并没有完全的那种为甲方服务的想法,很多时候还是会看重自身的流量和口碑,毕竟竞争太激烈了。
反观电视广告,现在可能还没有很好的办法进行突围。电视广告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把重点放在营造形象,或者给观众留下一些印象上,后续的服务或者是推广如果没有跟上,观众还是一看即过。所以电视广告想要让观众买账,可能还得想更多办法。
一种办法是自己经营商城,把广告和购买结合起来,观众在听到广告的时候就可以即时进行购买。这种方法的不利之处是一旦介入买卖,可能广告方面的收入会减少,因为广告主可能会对广告结果进行更为直接的反馈,从而不利于专门开展广告业务。
另一种办法是对电视APP进行改造,自动识别电视中的广告,并为观众推送相应的后续服务,就像很多购物APP里面会采取的措施,让观众先进入广告,把广告作为购物或者服务的前置环节,这样也有利于电视广告的播放。不过,这样可能要有个前提,就是让电视广告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可以选择的,比如小窗播放,这样观众才不会反感把广告加入到自身的观看清单,并进一步进行对应的购买。这一点其实在电视购物上有过实践,但偏离了初衷,以至于还是不成功。
还有一种办法,是通过关联设备等方式把电视广告关联到各种显示屏幕上。最简单的,比如手持电视终端,室外大屏幕,临时显示设备等等。这方面可能主要适用的是公益广告,因为很多显示终端的持有人难以制作视频内容,把电视广告作为内容的一部分提供给他们可能还有一定的市场。这方面的前提自然也是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对市场的更为透彻的了解。
个人感觉,电视广告如果想要持续发展,那就不能只把自己作为展示渠道来做,而是要介入到制作,购买,服务,分发,播放等各个环节,这样可能比较有竞争力一些。这跟传统的非市场化的制作传播可能有所不同,更强调的是全面一些的参与。精品内容始终是有市场空间的,只不过电视广告自身也到了要考虑更进一步的时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