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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法官留言 - 中国法院网
尊敬的中国人民最高法院:
本人曾经因生意投资通过信用卡和网络贷款平台借过资金,在疫情前从未有过逾期情况,后因疫情原因丢失工作,大概有10个月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这段时间导致严重逾期。后来找到工作后也委托律师向银行和各平台协商还款,目前已有几个平台达成一致履约还款。今日发工资突然被银行告知佳木斯向阳区人民法院冻结了银行卡,导致无法取钱还款,在此之前未接到任何一家网贷平台的致电起诉情况,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法院的通知,包含短信、电话、书信等等可能联系的方式。这与我过往接收到关于法院介入调解的流程完全不一致,试问这样的操作流程是否合规?当事人是否有知情权?
1.佳木斯向阳区法院一心向着黑网贷,可否考虑过网贷通过虚假广告诱导人贷款,且资质通过后申请额度10000到手只有7000这种断头贷,其利息高达35%远远超过国家规定,这样的网贷公司是合法的么?
2.不经过起诉阶段就可以冻结他人财产,也不通过当事人,这样是否符合法典?
3.佳木斯向阳区人民法院某些工作人员通过法律手段一心维护网贷平台,是合规的么,是否失察,作为平头老百姓增能让人信服其公正,难道也要我们联想到电视剧里的利益输送么?
4.我希望法院能尽快告知需要我跟哪个平台协商,还哪个平台的钱,尽快解冻,家人还在医院需要钱养家户口,冻结又不告知原因真的让人很抓狂,而且我本人在长沙也是长沙人,不知道为什么佳木斯的法院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