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怎样招商 宜宾市南溪区龙腾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遴选城区墙体广告位投资人的公告 (第
宜宾市南溪区墙体广告位投资建设项目经宜宾市南溪区住建城管局批准,由宜宾市南溪区龙腾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拟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遴选宜宾市南溪区墙体广告位项目的投资业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业主:
宜宾市南溪区龙腾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墙体广告位分布在城区各墙面(具体地点待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查勘确定)。
(一)项目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城区(具体位置现场确定)。
(二)项目估算投资额约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实际建设数量根据城区道路的实际情况及工程质量,由招商人按照南溪区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等进行确定。
三、建设模式
(一)合作方式
1、招商人以墙体广告位经营权入股;
2、投资人以墙体广告位建设资金入股;
3、双方共同建设开发南溪区墙体广告位。建成后,产权归文旅公司所有,合同期内的广告权及其收益归双方所有。
(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内墙体广告位经营权按一定比例与招商人共同所有。合同期满后,墙体广告位的所有权归招商人所有。
(三)项目出资
本项目所涉及的墙体广告位由投资人全额出资。承担建设、管理及日常维护责任及义务。
(四)广告净收益分配
墙体广告位安装投入使用后,广告位的年总收益分别为招商人占%,投资人占%;。广告经营成本支出不包括由投资人承担的以下费用:
1、墙体广告位安装建设所有费用;
2、维修及维护或更换因自然破损腐蚀变形等原因损坏的;
3、安装或更换(含基座、钢架制作、运输、广告画面设计、安装及建筑垃圾清理)的费用及墙体广告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等。
(四)建设时间
本项目的合同签订生效后,投资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开工建设(否则视为违约)。
(五)本项目工程建设相关审批手续:规划报建、施工审图、经费概算等由投资人负责,由招商人协助办理。
四、投资人的资格及项目技术要求:
(一)资质要求:文化传媒类公司;
(二)注册资金50万以上(含50万);
(三)经营范围须有:户外媒体、企业(城市)形象策划、策划咨询及市场推广宣传;
(四)投资人就本招商项目向招商人提出投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于2015年9月24下午17:00前送至宜宾市南溪区龙腾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资料合法齐备、资格条件符合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招商谈判获得招商投资邀请并购买招商文件。
五、投资人须向招商人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六、中选人确定
本次招商以招商人年总收益百分比(以招商人年总收益占20%作为竞标基准值)最高者中选,若有两个相同收益百分比的投资人,则以最高百分比为基数再次进行当场竞标,按照遴选程序确定招商人收益百分比最高的投资人,将获得本项目的投资经营权。
七、参选保证金:
参选人需在2015年9月24日下午17:00前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到招商人帐户,中选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户名:宜宾市南溪区龙腾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账号:2247 8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宜宾南溪支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2:00,14:30至17:00。发售地点:宜宾市南溪区龙腾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南溪区游客中心三楼规划发展部)。招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九、遴选时间:
2015年9月25日9:30。地点:南溪区游客中心三楼文旅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颜先生;电话: -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