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论坛如何发帖 江油一男子论坛发帖辱骂警察,被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希望广大网民以此为戒,时刻警醒自己,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信息交流传播也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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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科技飞速发展的快节奏时代,网络信息瞬息万里早已不是神话,但与此同时国家也在促进互联网立法,不断加强网络管理,杜绝不良信息泛滥互联网,保护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避免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之便随意传递扩散不实信息,时刻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交流也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以下转自直播江油的报道:江油一男子论坛发帖,辱骂警察已被行拘。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2017年3月17日至18日期间,网友苏某(男、汉族、48岁、四川省江油市中坝镇新场村人)因不满政府安置分房方案,为泄私愤,在江油某论坛网上发布三篇帖子,公然侮辱执勤的江油市公安局民警。在网安大队、中坝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治安大队于2017年3月24日依法传唤苏某到江油市公安局接受询问。
违法行为人苏某对在网络上发帖侮辱警察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苏某已被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虽说现在公民拥有言论自由圈权,自媒体时代也让很多事情的发生和发展变得失控和难以甄别,希望广大网民能理智发帖和跟帖,切莫成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廉价帮衬。
解决问题最好通过合法途径理智推进。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要求赔偿。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均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