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推广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年港北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港北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农机行业)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10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政策有效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任务,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强化履行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推广助力产业快速、高质量发展的品种、技术和装备,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在新一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基层农技推广职责职能,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因地制宜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农技人员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相挂钩。鼓励农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
(二)建设“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展示平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建设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推广不少于3项主推技术,开展不少于3场(次)示范展示活动,观摩总人数不少于90人(次)。
(三)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和示范展示的比例超过90%,及时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发布工作动态和上传文件材料。
(四)开展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和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年内组织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参加不少于5天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
(五)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健全特聘农技员管理机制,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
(六)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三、项目实施范围
港北区列入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县,项目经费30万元,在港北辖区内组织实施。
四、重点任务
(一)确保稳粮保供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强化履行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调动各级农技推广力量,全面支撑稳粮保供重点任务落实,优先做好水稻玉米高产攻关、水稻机收减损降杂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二)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按照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发布的农业主推技术和建设“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遴选推广主推技术,一是正式发布本年度主推技术3项以上;二是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示范推广;三是通过印发明白纸、信息化推介、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对我区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技术指导服务,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不低于70%。四是成立技术指导团队,制定技术操作规范,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因地制宜完善服务机制,将农技服务与当地农业生产紧密衔接,强化重要农产品的供给保障和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三)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
1.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按照“三有”要求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即有明确的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有完整的技术示范展示档案、完成后有考核验收。采取自建、租用或合作方式,打造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综合平台。其中,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有项目承担单位和基地主体签订的技术示范协议。基地要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推广3项主推技术,建设2个示范展示基地。支持鼓励技术集成,组织2次以上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和科技示范主体现场观摩学习或技术展示活动,观摩总人数不少于40人。
2.提高科技示范主体培育质量。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技术能力强、帮扶意愿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大、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人数10人。通过精准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培训指导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重要时节和关键环节,把农业生产投入品供给和农产品供求等信息发送到示范主体手中,提升示范主体及周边农户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特别是新脱贫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四)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继续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招聘条件及程序可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执行。不断完善特聘农技员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协议,加强考核管理,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考核优秀人员可每年续聘。完善特聘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及时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特聘农技员信息,特聘农技员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推行分级分类培训,满足不同层次培训需求。由区农机中心制定本行业培训方案,启动选拔程序并公示选拔结果,建立培训档案。一是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和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统一按自治区培训方案选派参加骨干人才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二是完成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不少于5天的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培训任务,港北区培训任务12人。
(六)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组织申报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其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协调在金融、财税用地等方面给予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七)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信息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达到90%以上,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分别不少于2条。区农机中心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及有关文件材料。
五、项目补助内容
根据《2022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分配表及任务清单(农机行业)》,我区项目经费30万元,项目补助经费主要用于:
(一)技术专家咨询费。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农民培训、技术讲座及业务咨询指导所聘请的县内外专家费用0.2万元。
(二)技术资料印制购买、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用0.16万元。
(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主要用于2个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土地租用及整理,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培训观摩,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机库棚,以及标牌制作、考核验收等补助,每个基地补助9万元,共计18万元。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遴选10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示范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农业机具油料等费用,每个示范主体补助0.25万元,共计2.5万元。
(五)能力提升费用。用于组织、选派农技人员、骨干人才、特聘农技员、科技示范主体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与农技推广工作相关的培训产生的培训费、往返交通费、差旅费和县级举办的业务培训产生的费用等7.7万元。
(六)购买社会化服务(含特聘计划)费用。用于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农技推广服务和特聘农技员农技推广服务产生的费用1.44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为实施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启飞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机中心主任
副组长:谭瑞喜 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梁绍耀 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干部
刘祖福 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三级调研员
李翠芬 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冯 刚 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李 瑜 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干部
吴东燕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工作人员
黄璐璐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工作人员
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进行项目实施统筹协调管理,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和总结考评等工作。要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争取区人民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按照《实施方案》(农机行业)要求组织指导我区本行业、本系统补助项目的具体实施,规范程序,推进项目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执行,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扶持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专项资金,不得因获得此项经费而减少或冲抵原有地方财政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经费的预算,确保项目经费真正成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补助的增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绩效管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列入农业农村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范围,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区农机中心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同时,粮食主推技术到位率继续作为2022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要继续强化粮食主推技术的推广和到位率的测算统计,确保通过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一是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线上考评,占考评总分的50%。任务下达及实施初期,聚焦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资金拨付与落实、服务春耕备耕和稳产保供等重点工作,通过材料报送、进展调度、日常工作交流情况进行评价,占线上考评得分的20%。任务执行期,聚焦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和应用、调度督导、农技人员能力提升、特聘计划组织实施、典型宣传报道等,通过调研督导、平台信息统计、日常工作交流等全过程监管进行评价,占线上考评得分的50%。任务末期及项目总结期,聚焦全年农技推广体系支撑稳粮保供、服务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等成效、社会化服务组织壮大、县域服务模式创新、推广模式机制创新等,通过总结材料、典型案例典型经验等掌握实施成效,占线上考评得分的30%。二是线下考评,占考核总分的30%。根据农业农村部绩效考评要求,年末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实地考评(考评方案另文印发)。三是定期调度督导,占考评总分的20%。
(四)加强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推介、会议交流、媒体报道等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及时宣传项目实施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