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论文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奖励规定.pdf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奖励规定(试行)为更好地鼓励本院教职工在高级别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以进一步提升学院的学术竞争力,经院党政联席会和学术委员会研究,拟对学院科研奖励制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学术论文奖励规定如下:一、中文期刊奖励标准1、奖励标准第一,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论文,每篇奖励伍万元(人民币,下同);第二,发表在《经济研究》上的论文,每篇奖励叁万元;第三,发表在《管理世界》、《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经济学季刊》等五种杂志上的论文,每篇奖励伍仟元;第四,其余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等)论文每篇奖励壹仟元,其他论文不予奖励。2、署名与位次说明(1)中文期刊论文仅奖励教职工作为第一署名,且署名第一单位为我院的论文。其他论文(包括我院职工为第二作者、外院外校老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不予奖励。(2)对于第一署名单位为我院的论文,如果系我院教职工合作完成,仅奖励第一作者,奖励金额由第一作者在合作者之间分配;如果第一作者为我院学生(不含博士后),第二作者为我院教师,则按照0.5篇奖励教师;如果第一、第二作者均为学生,第三作者为我院教师,则按照0.3篇奖励;其他情况不予奖励。
3、CSSCI期刊的界定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最新CSSCI期刊目录为准。二、英文SSCI期刊奖励标准1、英文SSCI期刊按照《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2月制定)》(以下简称《期刊目录》)为标准分以下四个标准奖励:第一,《期刊目录》中的A+类期刊每篇论文奖励壹拾万元;第二,《期刊目录》中的A类期刊每篇论文奖励捌万元;第三,《期刊目录》中的类期刊每篇论文奖励贰万元;第五,其他正式出版的英文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壹仟元。2、署名与位次说明(1)奖励只针对我院教职工(且该作者署名第一单位是我院);(2)我院每位作者应得的奖励金额为:奖励标准金额(第二条第款所列标准)除以全部作者(包括校内外、院内外的其他作者)人数。(3)符合上述规定的教职工独立或者合作发表论文,都按照上述计算方式分别进行等额奖励,不考虑作者排序。三、英文SCI期刊奖励标准1、英文SCI期刊按照《山东大学经济学院SCI国际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3月制定)》(以下简称《SCI期刊目录》)为标准分以下四个标准奖励:第一,《SCI期刊目录》中的类期刊每篇论文奖励五万元;第二,《SCI期刊目录》中的类期刊每篇论文奖励贰万元;第三,《SCI期刊目录》中的类期刊每篇论文奖励壹万元;第四,其他正式出版的英文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壹仟元。
“署名与位次说明”奖励标准按照前款SSCI奖励规定执行。四、“海外英才”特聘教师在协议约定岗位任务内的论文不予奖励,超出部分予以奖励。论文数量计算和奖励标准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五、奖励论文必须是原创性研究型论文,综述性论文和书评等不在奖励之列。六、每年年底集中发放科研奖励,以发表的论文原件为依据,到学院资料室登记,奖励计入绩效津贴一次性发放。七、本规定自2013年起施行,学院原科研奖励中论文奖励部分同时废止,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山东大学经济学院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