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审核不给出款 银行取钱要派出所同意,否则不给取!可员工私吞客户百万却不用?
最近有两条关于银行的新闻,看得我是一愣一愣的,合着现在银行的钱比孙悟空还难取,但有些人却能像进了自己家一样随便搬?
银行取钱两万要开证明,员工私吞转走储户的230万却不用?这个审查真有意思!
最近有两条关于银行的新闻,看得我是一愣一愣的,合着现在银行的钱比孙悟空还难取,但有些人却能像进了自己家一样随便搬?一边是长春的网友去银行取个两万块以上不到十万的钱,还得派出所同意,经过审查才能取款,等了好久网友才取到自己的欠款!至于理由吗,银行和派出所还振振有词,说是为了防电信诈骗,保护老百姓的“血汗钱”。
另一边呢,则是最近爆火网络霸占热搜榜的:某银行员工一声不吭就转走储户230万,结果就只被判了个终身禁止从事银业?不是?这人家客户的钱私自转走了230万,而且转到自己的银行卡,这分明是犯罪了呀!这和偷盗有什么区别?合着老百姓的钱是“重点保护对象”,碰都不能碰,银行员工就能随便的私吞储户的钱,而且不需要密码,不需要经过派出所的审查?
更讽刺的是,银行对老百姓取钱各种限制,又是开证明又是派出所审核的,结果对自家员工却疏于管理,这230万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被转走了,也没见派出所出来“保护”一下?
说白了,这就是典型的“双标”!银行只想着怎么“防”老百姓,却忘了“防”自己人。对老百姓各种不信任,各种限制,对内部员工却疏于监管,出了事就甩锅,这算哪门子道理?防电信诈骗是好事,但不能“矫枉过正”,更不能“双标”。银行与其把心思花在折腾老百姓身上,不如先把自己内部管理好,别再让“家贼”逍遥法外了!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