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产品 广而告之—电视广告大起底
打开电视,五花八门的广告充斥荧屏,叫人眼花缭乱,目无暇接。有的广告含蓄隽永,意味深长;有的广告明白简练,一目了然;有的广告莫名其妙,不知所云;有的广告令人愉悦,有的广告叫人振奋,有的广告让人恶心。难怪有人说最喜欢看电视广告的招数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一曰名人示范法。也可称形象代言法。就是请时下当红的影星、歌星、球星、某星在电视上宣传自己的产品,这类广告最受商家青睐,在电视广告中居主流地位。
二曰冠名赞助法。不管是什么产品,掏钱买下来某项活动或电视台的某个栏目或节目的冠名权,就可以成为‘第几届奥运会中国什么队唯一的赞助商’或“中国飞天运动员指定饮用水”,你的产品就会随着电视的播出而频频露面。这类广告对提高产品的身价颇有效果,但前提得有大把的钞票。
三曰双关暗示法。如“挺不起胸,怎么抬得起头?”又如“今天你漂了没有?”‘让男人无法一手把握’,“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类广告最让人津津乐道,但往往是叫好不叫座。
四曰权威验证法。多用于牙膏、香皂、奶粉等日用品的宣传,所谓的权威,无非是中华某某医学会、中国某某学会、全球某某保健品协会之类半民间或非官非民身份暧昧不清的机构或组织。它们依靠名称前的“中国”、“中华”、“世界”等大帽子唬人,一般效劳百姓出于对国家的热爱和信任,往往深信不疑。
五曰舍本逐末法。如某种品牌的白酒,其广告语就一句话:“某某酒,三层防伪。”消费者买酒,最看重的是什么?当然是酒的品质。如果装的是一瓶白开水,十八层防伪又有何用?
六曰一叶障目法。突出一点,不及其余,大肆宣传、放大产品某一方面的优势或特点,以此吸引消费者。如某防盗门的广告:“某某防盗门,特别适合老人小孩使用。”某家具广告:“某某逍遥椅,20年不掉漆。”
七曰现身说法。一个老头哭丧着连说:“糖尿病伴了我20多年,害的我好惨!多亏了有了某某胶囊,服用了三个疗程,这不,一下子就断根了。”这类广告多半是请一些贪小便宜的市民或农民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报酬大概也就是几盒免费的某某胶囊吧。制作水平大多比较低劣,其表演则恶俗不堪。全国性的电视台已难觅踪迹,但在地方电视台仍颇有流行。
八曰玩弄概念法。一些厂家宣称自己的产品含有某种根本不存在的成分,这类广告颇具欺骗性,容易使那些没头脑但有钱的消费者上套。如某厂家宣称其产品添加了“牛奶乳的精华—“奶珍”,某洗发精含有“某某蛋白”,某食用油所含营养成分具备最佳比例“二比二比二” 。化妆品厂家最爱玩这一招,如某公司宣称某产品含有“美白精华素”,某公司的化妆品含有“玉兰油”,更有甚者,某饮料宣称含有“亚马逊青春活力果—瓜拿那”。
九曰数学游戏法。这种宣传方法往往与前面提到的“玩弄概念法”脱不了干系。如“某某洁面乳含40%玉兰油”,“某某洗发精含90%护发素,”等等,本是不存在的成分,含1%与100%也就没什么区别;或者成某产品含22种维生素、33种氨基酸、44种蛋白质······反正让你摸不着头脑。
十曰自我否定法。这种广告与数字游戏也有联系,一般应用于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推陈出新”。如其冰箱厂推出新一代产品后,大做广告说这种冰箱比改进前“省电30%”。某公司称其换代产品清晰度比原来提高3倍。还在吹牛不上税,而且拿自己开涮也不会引起官司。但此种方法用多了,难免会使以前的顾客产生上当受骗的感觉,最终不仅不能取悦新的消费者,而且还可能失去传统的消费群体。
十一曰矫情煽情法。先说矫情。有代表性的如:“父母辛苦了一辈子,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某某口服液,献给父母的爱······”再如某洗衣粉的广告:下岗女工四处找工作,女儿在家帮着把衣服洗了,女工回家看到女儿的留言:“妈妈,我能帮你干活了!”眼泪立即夺眶而出······煽情就更普遍了,如某口服液广告:“某某肾宝,他好我也好。”
十二曰疲劳轰炸法。这类广告采用“强迫记忆”的办法,一个广告在同一天的不同时段反复播放,或者同一画面同一广告语一次不间断地播放三遍以上,前一种如“送爷爷送奶奶送爸爸送妈妈”的“某某金”,后者如“中美合资,某某防盗门。”这种广告最叫人讨厌,却往往还最有效。
成功的广告是让大众都接受的一种广告文化,而不是所谓的脱离实际的高雅艺术。广告的效果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它究竟是不是成功。脑白金的广告是成功的,因为他的礼品观念定位在打工价层是非常成功的,市场的销售份额也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