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南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
丹农局发〔2021〕27号
关于印发2021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二层各单位:
《2021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丹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1日
2021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0〕4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结合我县种植业、养殖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以及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等部署和要求,对标乡村振兴战略的新任务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高起点统筹谋划、高标准组织实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目标
(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加快基层农技推广示范站建设,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全县基层农技推广示范站数量共2个(其中县级1个,乡级1个)。
(二)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科技示范主体”的示范展示平台,推广7项以上主推技术(其中种植业4项,养殖业3项),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三)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全县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的比例超过85%。
(四)完成全县不低于在编1/3人数的基层农技人员连续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按照区级下达的培训指标培育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和项目管理人员。
(五)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六)达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七)接受连续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63人(种植业38人,养殖业 25人),其中参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连续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32人〔种植业28人,养殖业4人(骨干2人,管理1人,畜牧1人)〕。
三、实施范围
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补助资金种植业100万元、养殖业35万元,在全县11个乡镇组织实施。
四、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升农技服务产业振兴实效。
1.加大特聘计划力度。在全县推动特聘计划实施,提供农业农村发展亟需的全产业链技术精准指导和咨询服务,增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全县招募特聘种植业农技员1名,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效果好的可每年续聘。特聘农技员招聘条件及程序可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83号)执行。通过实施要不断完善《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特聘农技员协议书》《技术服务合同》等相关协议,进一步严格招募程序,细化服务任务,强化人员管理。
2.精准开展指导服务。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切实掌握服务对象技术需求,全面对接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需要,确保农技指导服务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其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农户生产经营技术难题。
(二)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1.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完善服务手段,充分履行公益性职能。建立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以建设基层农技推广示范站的形式在全县设立服务标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开展高标准服务。
2.推进产学研推有机结合。加强基层农技人员与科研院所、新型经营主体的互补联结,协同开展农技推广,引导农业科研院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农技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鼓励农业科研教学人员以兼职、合作、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加大力度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其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技指导,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现代化的全方位指导服务。
(三)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
1.遴选培育骨干农技人才,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遴选培育机制,组织我县骨干人才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深造培训,并建立培育档案;支持其进入农业科研院校、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站等进修深造,有针对性弥补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提升实操水平和专业技能。以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为“桥梁”,对接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家,承接上游农业科技成果,反馈农业企业及农民的科技需求,并参与相关科技研发工作。同时重点研究解决本地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培训本地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
2.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规范项目实施。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细化讲解项目实施内容,推进项目工作高效开展。
3.组织县乡两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优化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同步进行的方式,使不低于全县在编基层农技人员1/3比例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方案,启动选拔程序并进行公示,建立培训档案。
(四)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样板建设。
1.规范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1)建设目的。打造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综合平台,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及新型经营主体、农民教育观摩培训,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2)建设方式。自建、租用或合作。
(3)建设规范。按照“三有”要求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即有明确的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有完整的技术示范展示档案,完成后有考核验收。其中,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有项目承担单位和基地主体签订的技术示范协议。认真制订实施方案,确保项目有序推进,顺利实施,真正让每一个示范基地成为全县农技推广的典型,特别是在制定每一个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时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可行的方案,方案重点要包括农技推广的主推技术、资金预算、工作措施等,确保方案可操作性强,示范基地成功实施。
基地需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样式与2019年一致,见附件5)。
任务要求。全县要求示范推广7项主推技术,支持鼓励技术集成,在当地组织2次以上科技示范主体现场观摩学习或技术展示活动,观摩总人数不少于100人。
种植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经费38万元,在全县建立6个科技示范基地(2个长期的示范基地,4个当年新建的示范基地)
①六寨镇龙马村六龙茶示范基地。基地六龙茶面积1100亩,计划补助经费10万元。
实施单位:县土肥站、六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 责 人:符翠芬 县土肥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岑 志 六寨镇农业推广站站长
②南丹县芒场镇拉者村高寒山区猕猴桃示范基地。基地猕猴桃面积170亩,计划补助经费为10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业科学研究所、芒场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 责 人:张化文 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农艺师
莫 峰 芒场镇农业推广站站长
③六寨镇银寨村长角辣椒及种子提纯复壮基地。计划补助经费为3万元。
实施单位:县土肥站、六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 责 人:符翠芬 县土肥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岑 志 六寨镇农业推广站站长
④六寨镇银寨村丝瓜种植基地。计划补助经费5万元。
实施单位:六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 责 人:岑 志 六寨镇农业推广站站长
⑤巴平休闲农业示范基地。计划补助经费5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业科学研究所、芒场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 责 人:张化文 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农艺师
莫 峰 芒场镇农业推广站站长
⑥歌娅思谷休闲农业示范基地。计划补助经费5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城关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 责 人:张化文 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农艺师
韦爱兰 城关镇农业推广站站长
养殖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经费13万元,在全县建立3个科技示范基地。
①月里镇的南丹县红叶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地。计划补助经费4万元。
实施单位: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月里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负 责 人:宁昌勇 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兰缓新 月里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②南丹县新辉养殖场(县级)。计划补助经费5万元。
实施单位: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车河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负 责 人:宁昌勇 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陈 祎 车河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③广西南丹远强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补助经费4万元。
实施单位: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里湖瑶族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负 责 人:宁昌勇 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杨秀成 里湖瑶族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2.提高科技示范主体培育质量。
(1)遴选原则。紧密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主体遴选向控数量、提质量、显成效转变。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大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2)培育内容和方式。
培育内容: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
培育方式:①通过精准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推动示范主体学习应用实用技术。②以便捷方式把农业生产投入品供给和农产品供求等信息发送到示范主体手中,提升其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尤其是提高其对周边农户,特别是新脱贫户的辐射带动能力。③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重要时节和关键环节,对示范主体开展手把手、面对面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完善农技人员对口精准指导服务机制,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切实发挥其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脱贫户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强化示范主体的示范作用,加强示范指导,提高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科学制定指导意见加大示范主体技术的示范推广。首先要结合各示范主体,进一步调研了解示范主体的需求,精准做好相关物资的采购。同时还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示范主体的责任义务,让业主当好示范,做好带头。另外还要让乡镇农技人员按照分工的要求抓好示范主体的联系分户指导,确保指导到位,示范主体的产业潜力得到鲜活的展现。
种植业遴选32户科技示范主体,养殖业遴选40户科技示范主体。
(五)示范推广适用绿色高效技术。
1.完善主推技术遴选推介机制。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严控数量,精心遴选,落地落实。可结合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农业主推技术及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以及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技术需求,遴选推介年度主推技术并正式发布,以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良种良法配套。根据全县主推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的实际对2021年全县种植业和养殖业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重点实施以下7项主推技术:一是水肥一体化技术。二是酸化土改良技术。三是草地贪夜蛾综防技术。四是广西低质茶园提质增效技术。五是肉猪现代生态养殖技术。六是广西优质鸡产业化关键技术。七是农业加工副产品饲料化利用技术。
2.主推技术实施和考评要求。鼓励示范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模式等高效绿色集成模式。主推技术正式发布后,按照组建的技术指导团队,形成技术操作规范,依托示范展示基地等进行示范推广,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促进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
组建技术指导团队,其成员名单如下:
(1)粮食绿色生态高产高效技术团队
组长:罗祖良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吴再兴、唐音凯、韦家建、黄丽欢
(2)绿色生产技术团队
组长:吴 平 县经济作物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成员:张化文、黄秋云、覃丹宁、杨丹月
(3)绿色植保技术团队
组长:张怀革 县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站站长
成员:罗先造、韦照纯、袁智波、张 俊
(4)绿色土肥技术团队
组长:符翠芬 县土肥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成员:韦丽娜、谢祖强、罗景军、冯红柳
(5)瑶鸡、肉猪生态养殖及南丹黄牛养殖技术团队
组长:宁昌勇 县畜牧管理与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成员:单德源、莫远江、罗海珍、韦宽谋、韦文林、李静玲
加大主推技术的推广运用,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推进精准进村入户到田,落地落实。通过科技下乡等活动,推动农技人员更好地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促进新品种、新技术等新成果进村落户到田头。打造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产业振兴示范样板,以科技助力产业提质升级增效为主要路径,强化科技、人才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驱动和引领作用,打造科技、生态、绿色发展等农业科技展示样板,形成科技要素驱动、可借鉴可复制的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孵化更多的示范基地、示范主体,为推进乡村振兴出力。
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按要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不低于70%。
(六)推动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
1.全力推进农技推广在线服务。推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常用直播平台等开展农情采集、日志发布、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组织引导项目相关专家和农技人员利用微信群、QQ群、常用直播平台等开展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等活动。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要求不低于85%,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不少于2条。
2.加强年度任务线上展示。项目管理人员要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上对示范基地、人员培训、示范主体培育等年度任务实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并组织项目专家、特聘农技员、科技示范主体等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上以工作动态的方式,公开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
五、补助内容
2021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种植业100万元、养殖业35万元。主要补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种植业(100万元)。
1.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20万元。
2.技术资料印制、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用3万元。
3.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38万元:在全县建立6个科技示范基地。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土地租用及整理,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培训观摩,补助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机库棚,以及标牌制作,考核验收等补助。
4.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费3.2万元:补助示范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所需购买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生产示范设施设备的费用(32户,每户补助1000元)。
5.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相关费用10万元:使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主要含中国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APP、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农业科技网络书屋、远程监测系统平台等的补助。(不超过15%比例统筹安排)
6.基层农技人员、骨干人才、特聘农技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费用25.08万元:用于选派基层农技人员、骨干人才、特聘农技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其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现场考察实训费用及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和县级举办的业务培训产生的费用等。自治区统筹组织的培训,参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8﹞3号)标准执行。
7.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0.72万元。
(二)养殖业(35万元)。
1.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0.6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13万元。全县建立3个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的长期稳定县级科技示范基地补助资金5万元,其他两个基地每个基地补助资金4万元。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土地租用及整理,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培训观摩,补助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机库棚,以及标牌制作,考核验收等补助。
3.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费2万元:补助示范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所需购买的兽药、牧草种子、畜禽苗、畜禽及生产示范设施设备的费用(40户,每户补助500元)。
4.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12万元。(43人)
5.基层农技人员、骨干人才、特聘农技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费6.68万元。用于选派基层农技人员、骨干人才、特聘农技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其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现场考察实训费用及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等。自治区统筹组织的培训,参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8﹞3号)标准执行。
6.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0.72万元。
(三)社会化服务购买及特聘农技员费用。主要用于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农技推广服务及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的费用,以及对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给予适当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
(四)基层农技推广示范站建设费用。适用以上补助内容。六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为县级示范站,芒场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为乡级示范站。具体建设内容是:
1.六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为县级示范站
(1)建设示范展示基地3个,共18万元。
(2)建设科技示范主体4个,共0.4万元。
(3)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3万元。
(4)技术资料印制、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用0.2万元。
(5)基层农技人员、骨干人才、特聘农技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费用1.5万元。
(6)购买无人机1.8万元。
2.芒场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为乡级示范站
(1)建设示范展示基地1个,共15万元。
(2)建设科技示范主体2个,共0.2万元。
(3)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3万元。
(4)技术资料印制、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用0.3万元。
(5)基层农技人员、骨干人才、特聘农技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费用2万元。
(6)其他开支1.5万元。
六、强化绩效管理
(一)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列入我局绩效管理实施范围,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金紧密挂钩。同时,粮食主推技术到位率继续作为2021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继续强化粮食主推技术的推广和到位率的测算统计,示范效果通过责任制考核。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线上、线下绩效评价。线上主要查看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补助项目模块内容上报情况,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情况,线下年内组织一次以上全面督导检查,将对全部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考评。特别是乡镇一级要做好“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日志、农情及相关技术分享评论等工作。上传日志作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重要依据。到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通过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通过上级线上线下的检查验收。
(二)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考核乡镇农技站(含示范站)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建立、农技人员完成任务、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配合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实施绩效所占权重。农技人员差旅报销以开展基层农技指导实施情况作为参考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为确保项目稳步有序推进,2021年该项目由局科技教育股牵头负责实施,其他相关股室站所和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落实。各司其职,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指导与督查,督促各单位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争取县人民政府重视与支持,规范程序,推进实施方案落实,保证项目取得实效。为有效推进项目工作,特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秀月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陆谢斯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兼)
罗祖良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冯红柳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单德源 局科技教育股股长
莫远江 局科技教育股副股长
罗海珍 局科技教育股技术员
唐音凯 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副站长(主持全面工作)
吴 平 县经济作物站站长
吴再兴 县种子管理站站长
张怀革 县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站站长
张化文 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全面工作)
符翠芬 县土肥站站长
韦丽娜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主持全面工作)
张 俊 局农业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股股长
宁昌勇 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科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罗祖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单德源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项目实施事宜、收集资料,完成项目的验收等工作。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扶持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专项资金,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执行,不得因此而减少或冲抵原有地方财政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经费的预算,确保项目经费真正成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补助的增量;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项目实施内容与要求,规范项目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强化项目督促检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充分挖掘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宣传推介,为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宣传,发掘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典型人物。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把该项目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确保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的示范效果得到推广,农技人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工作能力得到增强。利用创新的工作方法树立典型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年内争取在本县召开一次区级典型现场会。
(四)强化信息报送。
1.线上材料。局科技教育股负责全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种植业和养殖业项目的实施,并明确1名信息管理员,及时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后台填报补助项目实施工作动态、文件材料、能力提升、主推技术、示范基地、主体培育、特聘计划等内容,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信息员按工作进展及时在平台进行信息展示。
2.线下材料时间节点和内容。①2021年5月15日前按要求报送本项目实施方案(草案)。②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及佐证材料,报送时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各报送一次。材料包括: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情况汇总表(附件2)、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图片(jpg格式);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信息汇总表(附件3);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信息汇总表(附件4);特聘农技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特聘农技员服务合同(PDF格式)。
附件:1.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情况表
2.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信息汇总表
3.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信息汇总表
4.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特聘农技员情况汇总表
5.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样式
6.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示范站(种植业)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1
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情况表
报送单位: (盖章)
序号
市
项目县
主推技术、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名称
农业主推技术、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实施年份(年)
主推技术、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等级(国家级/自治区级/其他)
类别(种植/养殖/农机/种养结合…)
覆盖区域
核心示范推广面积(亩、平方米、头、羽、尾)
辐射带动面积
(亩、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