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黑平台黑钱了怎么办 拼多多被指沦为洗钱平台,电商时代下洗钱犯罪该如何防治
5月26日凌晨,营销机构“差评”发布一条题为《拼多多店铺沦为**网站洗钱平台,单店日洗钱50万!》的资讯,直指拼多多涉嫌**洗钱类违法交易。
对于此事,拼多多公司表示,此为彻头彻尾的虚假不实信息,对拼多多公司造成极大商誉损失,将对该营销机构发起法律诉讼,索赔1000万元人民币。
拼多多公司风控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涉嫌**洗钱类违法交易主要希望突破的是支付通道,所以会在目前所有电商平台“布码”,希望混迹正常交易之中。
而对于所有电商平台来说,判断难点在于需将其从正常电商交易中进行剥离甄别,主要甄别依据来自于支付机构的风控数据。所以,拼多多只要收到微信支付或支付宝发来的所有风控可疑类交易提示,拼多多平台均会在第一时间冻结店铺、下架商品并且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线索。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仅2019年至今向执法机关报送的禁限售商品线索共计18958个,涉及1719家店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被洗钱者利用,间接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不仅严重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为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电商洗钱犯罪的形式
电子商务洗钱犯罪的犯罪构成与普通洗钱犯罪的犯罪构成并没有明显的不同,它们的最大差别主要体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中的行为内容,电子商务洗钱犯罪的客观行为不同于一般洗钱犯罪,其主要包括虚假支付、虚假交易。
1、虚假支付:在电子商务发展早期,第三方支付平台采取了匿名注册的方式,注册方法较简单,往往只需要关联邮箱便能注册,因此洗钱者只需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了虚拟账户,就可以隐蔽的进行资金转移,完成“犯罪资金→第三方支付账户→银行系统”的洗钱行为。但随着电子商务配套制度的完善,当前大部分第三方支付平台都采用了实名制注册,虚假支付的洗钱路径被截断,虚假支付的洗钱行为日趋消失。
2、虚假交易:随着虚假支付的洗钱行为日趋消失,虚假交易已经成为电子商务中最主要的洗钱方式。洗钱者通过注册多个电子商务账户与第三方支付账户,并使它们与多个银行账户相关联,利用这些电子商务账户与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自买自卖”,假冒成正常交易来掩饰、隐瞒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以此达到其洗钱的犯罪目的。
电子商务洗钱犯罪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处置、分层、融合。
1.处置阶段
洗钱者将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存款、电汇等方式,打入银行账户,以便之后洗钱行为的展开。结合实际来说,在处置阶段,洗钱者为了避开银行的监管,通常会将大额的待洗资金分散存入事先准备的多个银行账户。不仅如此,洗钱者为了掩饰其洗钱行为,其事先准备的银行账户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比如,虽然我国个人银行存款实名制已经实施多年,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基层网点对于中小额存款的实名制审查仍不尽如人意,洗钱者通常会利用这一漏洞,从偏远的农村以极低的价格大量购入当地农民的身份证,并且利用这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开设大量的中小额银行存款账户。然后,将黑钱分散打入这些存款账户,为之后的洗钱做足准备。
2.分层阶段
洗钱者通过关联银行存款账号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将银行账户中的待洗资金转入至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然后再以虚假支付或虚假交易为掩饰,实现资金在洗钱者所控制的各个网络支付账号之间转移,转移至不特定的网络账户之中,最终再将资金转入至其他的银行账户,从而实现“银行账户→网络支付平台账户→网络支付平台账户→银行账户”的“一对多”甚至“多对多”洗钱循环。错综复杂的分层流程使得犯罪收益与合法资金难以分辨,逃避了司法机关对于犯罪所得的追查,方便之后安全、正常使用洗净后的黑钱。
3.融合阶段
犯罪所得经过分层处理之后,被存入至于犯罪组织或个人无关的银行账户之后,此时黑钱已被成功“洗白”,犯罪所得可以与合法收入一同混合融入至正常的商业活动者,成为应纳税的合法收入,洗钱者可以自由地进行投资、消费。
电商洗钱犯罪的特点
电子商务洗钱犯罪人充分利用了电子商务平台及其衍生的网络支付平台,在大量正常商品交易的的掩护下开展洗钱行为,相较于传统的洗钱手段,其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操作简便。洗钱者只需要拥有电子商务平台账号与网络支付平台账号便能够进行,且账号注册容易、申请方便。
2、跨国流动。目前,国内30家支付机构获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跨境支付试点牌照。为电子商务中的跨国贸易打通商品交易路径的同时,也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洗钱者可以通过虚假的跨国交易进行洗钱行为,一旦黑钱转移至国外,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的管辖权问题,进一步增加了司法机关对于黑钱的审查与追回难度。
3、成本低廉。虚拟商铺,可以不需要固定商铺,便能够进行商品交易,而洗钱者的目的不在于正常交易,其不需要对其店面进行维护、扩张,洗钱者通过虚拟交易来开展洗钱的成本甚至较正常电商交易更为低廉。
4、资金流动迅速且复杂。迅捷的资金流动为洗钱者设计复杂的洗钱流程提供了可能性,一个完整的洗钱流程可能包括多次虚拟支付或虚拟交易行为,且每次所涉及到的网络支付平台账户与银行账户各不相同,经过了多次虚假支付或虚假交易之后,模糊了犯罪所得与犯罪者之间的联系,增加有关部门识别真伪的难度。
针对电商洗钱犯罪防控的建议
1、不断提高相关法规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洗钱的方式也不断翻新,且手段多样,现有的管理规范,可能不足以规制以及预防新型的电商洗钱行为,完善点法规措施有利于进一步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去年,为了进一步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机制,提高资金监测有效性,央行相继发布银发〔2018〕163号文《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及配套文件银发〔2018〕349号文,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执行大额交易报告制度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支付行业大额交易标准,并列举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大额交易报告的56项要素。
另外,央行发布的2019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显示,将修订《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修订《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保存管理办法》。
2.构建网络洗钱信息共享平台
运用互联网技术与数据库技术构建网络洗钱信息共享平台,将各反洗钱机构所掌握的相关信息及时与电商平台、网络支付平台共享。网络洗钱信息共享平台所共享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客户资料数据库,电商平台与网络支付平台可以通过网络洗钱信息共享平台从公安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地获取、查验客户的真实资料,真正实现用户的实名制注册;
二是洗钱行为数据库,收集已经发生的各种洗钱行为,建立洗钱行为的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可疑交易标准,建立可疑交易网络自动报告系统,提高支付机构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
三是账单数据库,支付平台的资金流动监测系统独立于商业银行的监测系统,不利于反洗钱机构对于“黑钱”流动的调查,因此有必要建立账单共享数据库,便于反洗钱机构对支付平台内资金流动的监测。必须注意的是,进行上述操作的前提,必须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以防个人隐私遭到泄漏。
3.建立反洗钱激励机制
支付机构实施反洗钱活动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比如雇人成本、技术成本、制度成本、检测成本等,与此同时往往还会伴随着交易失败的风险,这些成本与风险势必会影响支付机构反洗钱活动的实施。反洗钱激励机制的建立,反洗钱监督机构通过物质或精神激励,来降低支付机构的反洗钱成本,提高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积极性,帮助支付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
具体而言,反洗钱监督机构可运用下列方法来激励支付机构:第一,提供人力资源,反洗钱监督机构可以派遣相关工作人员对支付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帮助它们构建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从而降低支付机构的雇人成本;第二,设立反洗钱专项基金,给予行政奖励,利用追缴的犯罪所得设立反洗钱专项基金,用于奖励对反洗钱具有突出贡献的支付机构;第三,设立反洗钱补贴,对于积极参加反洗钱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支付机构给予反洗钱补贴报销,补贴总额不超过支付机构开展反洗钱的工作成本。
综合: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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